党委组织部(党校办)是负责学校党建工作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,与学校党校合署办公。内设综合科、组织科、干部科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负责起草全校组织、干部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,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,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。

三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做好中层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、素质培养、日常监督和从严管理工作。

四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,组织做好党员信息统计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等工作。

五、加强党校建设,做好党员培训教育工作,做好在大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,做好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工作。

六、做好安徽省选调生推荐、考察等相关工作。

七、在校党委领导下,贯彻落实人才工作政策,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。

八、负责做好中层和科级干部档案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挂职(驻村)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。

十、承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。